重購退稅

關於有關重購退稅 大家都很感興趣 就說買房賣房不要間隔太遠 最好在兩年內 就可以享受到重購退稅的好處 可是當中最棘手的就是 有關於你的房 到底適用房地合一 還是財產交易所得,此時可以(房地合一2.0),這邊確認是適用哪一種喔

舉例來說明:
張小姐在2010年買了一間A,後來又因換屋需求,在2015年買了B房,2016年決定賣掉A房,以此例來看,這位張小姐出售A房的所得,是適用舊制申報綜所稅,必須要B屋價格高於A屋,才能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稅。

另一位趙先生在
2016年間買了C房,去年同樣也出於換屋需求,另外買了D房,但是因為C屋比較晚買,因此適用房地合一稅。


如果
D房價格比C房貴(即小屋換大屋),這位趙先生C屋要繳的稅,就能全額扣抵;但如果D房價格小於C屋,(即大屋換小屋),趙先生申請重購退稅時,就是依新房價格占舊房價格的比例進行退稅或扣抵。

 

總結
不管你是先買新屋後賣舊屋 還是 先賣舊屋後買新屋 ,都要在兩年內完成買賣流程(已登記日為主),再來你要申請重購退稅用你自用的那間要去辦理時記得! 5年內要去辦理喔,再來 政府依照流程都退給你稅款了,你如果5年內又把自用這間賣掉!那不好意思,錢還來!!!給政府!!!,所以阿再怎樣不想把錢還回去都要撐到6年之後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。

另外土增稅的重購退稅,土地是依政府土地公告現值來看,以小換大可全額退土增稅大換小則按差額退費,舉例來說,甲方賣土地公告現值100萬元,須繳土增稅15萬元,100萬元減15萬元為85萬元,如購買的土地公告現值超過100萬元,就全額退15萬元,但如購買的土地公告現值僅90萬元,就只退5萬元。